综合消息 4月8日,华谊兄弟起诉新媒体侵犯名誉权案一审败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华谊兄弟、直面传媒负责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10个月前,华谊兄弟针对直面传媒等新媒体发布的《风暴降至!税务部门进驻华谊兄弟?业内曝电影圈洗钱内幕与手段!》等文章,宣布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起诉直面传媒等自媒体。
华谊兄弟认为文章内容是暗示华谊兄弟存在偷逃税款、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捏造事实,给该司造成巨大损失。而直面传媒认为,华谊兄弟的声明中将直面传媒称为“无良媒体”,指称“造谣传谣”等行为,涉嫌侵权,并提出反诉。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这篇文章的标题未做肯定和明确的事实陈述,文章内容虽引用了未经证实的微信群截图内容,但同时指出消息“真伪难辨”“需静等有关部门通报或等官方媒体报道为准”,表明被告并未对截图内容定性,一般公众应可得出涉案微信截图上的爆料仅为传言。
此外法院表示,文章后半部分主要论述影视圈洗钱内容,包括洗钱的方式、优势及主要套路,并未提及原告,内容也并未使用侮辱性语言,也无诽谤原告之意,不构成侵权。被告将关于原告的内容及描述影视圈洗钱内容并列在同篇文章中,确实可能引起部分公众对原告的怀疑,但不能就此认定构成诽谤。
同时法院认定,华谊兄弟的声明中虽有“造谣”、“传谣”等字样,但属于诉前的主观表达,且没有证据显示因此导致“直面传媒”关注量减少以及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故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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