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榜讯 2月9日,法制日报发文《带货江湖,不能只靠一句“买它”》,文中提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称,网红带货的本质是一种商业广告活动,其中直播卖货的网红主播符合我国广告法中对“广告代言人”的定义。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代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广告代言人代理广告应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代理虚假广告应受到行政处罚,若代理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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