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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盘用户发布侵权影视作品,百度被判赔偿优酷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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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榜讯 1月6日,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判决书公布。一审裁判结果为: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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