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 2月1日,腾讯与途游游戏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原告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为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结果为,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565610元等。 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公众号“新榜”(ID:newran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