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显示,字节跳动通过类似“复制粘贴”的方式对新浪微博内容进行了大规模移植,有针对性地将新浪微博的内容移植至今日头条,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书显示,判决生效之日(5月17日)起,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抄袭搬运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字节跳动需在头条网首页及其微博官方帐号“今日头条”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原告新浪微博消除影响。并且,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字节跳动需依法赔偿新浪微博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开支1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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