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榜讯 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2)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 (3)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4)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 (5)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