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榜转载了《9月1日起,所有“软文”变“硬文”?》一文,引发大量关注,收到上百条留言,阅读量已突破10w+。更有其他公号进行了同题转载。
该文提到,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这一规定引发了诸多猜测,也是该争议最大的部分。
有观点认为,软文本身就应该标注“广告”,KOL不应该羞于说自己的内容是广告,如今大部分KOL的操作方式,先用看似精彩的故事吸引住读者,最后却发现是一条广告,无异于一种“欺骗”。也有人认为,所谓的原生广告,被强制要求标上“广告”之后,阅读量、转化率将大打折扣,KOL的价值也将被重新定义。
目前,以微信、微博为首的内容创业者,最常规的变现方式就是广告。以软文为代表的原生广告,最大优点是利用故事吸引读者,广告信息植入到文中或文末,最终引导读者产生购买行为。最常见的就是“顾爷”“咪蒙”“王左中右”等“猜到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模式。
如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这样的软文被定义为广告之后,需要标注“广告”两字,读者将会有天然的抗拒心理。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顾爷”“咪蒙”等软文高手,有一大部分粉丝正是冲着他们隔三差五的软文去的,这些用户对于这些广告并不觉得反感。网友“野崎渣太郎”留言表示:“其他大号不知道,顾爷估计不会哭,大家看到最后发现居然不是广告才会惊讶呢。”
新榜认为,如果真按此执行,所有软文标上“广告”两字,对自媒体必有影响,但影响并不会如想象中那么大,或者说,对某些头部账号影响不大,头部账号拥有更好的原创能力,除了软文之外,本身有能力产出优质内容,这一能力是吸引用户关注的保证。而偶尔出现的软文,其实已经被创意所包装,相比于利益导向的纯广告,更容易被粉丝接受。
换句话说,对于薛之谦、顾爷这样兼具原创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自媒体,是否将软文标注为“广告”影响并不大,对他们来说,广告已经成为了他们生产内容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标志,不少粉丝天天翘首以盼的,正是他们用什么样新鲜的方式来打广告。相反,对于规模较小的营销号,《暂行办法》的这一条新规打击较大,甚至将有一大批此类账号无法生存。
第二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内容能被定义为广告?一刀切的执行方法绝不会是最合适的。
类似“广告门”“数英网”这类案例分享型的平台和账号,如何界定哪些内容是广告?哪些内容是单纯的案例分享呢?
关于测评类内容,同样难以界定是否为广告,测评类文章中,难以对具体品牌进行隐藏,是否也应被统一界定为广告呢?
正如“Lonely god”留言所说:“任何文件都不能准确界定什么样的文章才是广告。”对于这些仅凭内容难以严格定义的情况,如果一刀切地强制要求标注“广告”,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好消息。
与微信目前面临的问题类似,微博在去年遭遇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后,发布了《微博商业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全部在微博平台上开展的营销策划活动,包括账号日常自主运营,与广告公司进行单次营销策划合作的情况,都需要向站方进行备案。如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将会被处以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认证、禁言、禁被关注,直至封号的处罚。
也就是说,一旦被微博定义为营销活动,不经备案就发布的,就会遭到微博站方的处罚。这与微信目前面临的问题如出一辙,关键在于,腾讯是否有明文条例来界定什么样的内容为广告。
即使能够对所有的广告内容进行明文定义,那么,最大的难题就变成了监管与执行。
微信公众号的数量已经扩张到2000万左右,每天产生的文章数以亿计,微信势必无法完全覆盖对于广告内容的监管。即使工商总局有权进行罚款等处罚,也需要税务部门、腾讯等多方配合。
根据微信对于谣言等内容的监管,以群众举报,微信加以人工审核为主。如果今后软文规定必须加上“广告”两字,对于微信监管方面增加了大量工作。如果大量KOL因此被处罚,甚至封号,将对微信的生态造成巨大的影响。
和对软文的处理看法形成对比的是,用户对于充斥朋友圈的微商更加“深恶痛绝”,不少网友留言表示,真正需要监管和严惩的,正是在朋友圈里无处不在的微商,他们发布的广告多为虚假广告,这类广告比KOL发布的软文负面影响更大。
在昨天的这篇10w+爆文下面,新榜收到了大量用户的评论,其中不乏一些对立的观点,但也值得我们和有关部门深思,新榜摘选了其中的一部分。
很好!内容付费+广告透明化并行,为好内容付费,而不是被广告消费,不然民智会集体下降!
——闰土
如果只是纯分享呢,就是帮打广告就不收钱这怎么界定?
——1米65小短腿
刚进入这行就遇这等事,此规一出现,大号变得更大,尽杀小号。
——Echo
广告这个很难定义,严格来说认证主体是公司的公众号发的任何东西都是广告,毕竟是公司的产品or代表的一种形式。
——null
怎么区别是不是广告呢?没有可行性。
——凌很乱
如果都想看优质文,都不要有软文,那优质文作者怎么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解决,哪来的创作热情与持续性!!凡事得两面看,不要理所当然。
——海南生态旅游岛
其他大号不知道,顾爷估计不会哭,大家看到最后发现居然不是广告才会惊讶呢。
——野崎渣太郎
很难界定是不是广告,我愿意为我喜欢的商品写一篇文章夸夸它,于我又没有利益关系,对我来说就不是广告,但是工商局就会说这是广告,宝宝委屈去哪说。
——部长大人
我倒是觉得挺好的,至少让人有心理准备,不要被误导。
——Horace Laai
奇葩说的马东、薛之谦满是广告,就是爱看呀!关键看方式方法 !
——不二
太好了,终于等到这天了,现在想看一篇纯正的文字有多难。微信公众大号,最初还写一些良心文章,粉丝多起来以后,现在基本为了广告写作了,哪些写手每天绞尽脑汁都在想:怎么为这个广告写个文。每次看文章最后发现原来是一篇广告,瞬间心跌入谷底,上当受骗的感觉。
——飘摇
加上【广告】谁转发?
——小不钉
其实,消费者的观念要转变过来。在看免费观看优质内容的同时,也应该支持他们插播广告。毕竟这是内容创作者保持持续创作的动力。
——清晏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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