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微博消息,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以上内容使用新榜编辑器发布。新榜编辑器,多平台一键分发、海量在线图片搜索、大数据帮你了解“什么值得写”、丰富的样式中心,可能是全中国最好用的编辑器。 撕咪蒙 米未传媒 一个人听 馒头说 90后创业 评估创业 米未传媒 剽悍一只猫 青藤文化 电影工厂 丢书大作战 八卦之王 咪蒙竞选 吃喝玩乐 大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