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榜讯 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申请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申请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二)有专门的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信息审核人员;
(三)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六)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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