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榜讯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新法第九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作了明确规定,即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以及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均需持有营业执照;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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