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有资金” · 近30天声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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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句话最戳中你?快来点赞!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12 09:48:42 | 20 | - | - | 1027 |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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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一小区共收益成"糊涂账"# 【滨州一小区物业屡曝违规,公共收益成"糊涂账",监管部门岂能视而不见】
【民生观察】近日,滨州市民王先生向本博反映,位于滨州市滨城区的教室住宅小区长期遭受物业管理乱象困扰,而属地监管部门却似乎"选择性失明"。
公共收益"黑箱"多年,业主知情权成空谈
据王先生反映,滨州市明强物业公司入驻该小区管理多年,却从未向业主公开过公共收益情况。且涉嫌税务问题,多年来缴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都未向业主开具发票,小区广告位,租赁、等费用等公共部位经营收入流向何处?业主一无所知。
在去年就该小区垃圾成堆问题引发全网热议!同样也是该涉事物业管理公司!
此举已明显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定期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情况,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同时,第二百八十二条亦明确: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物业公司却置若罔闻,将业主知情权踩在脚下。收支明细"秘而不宣",税务问题疑云重重!
是否涉嫌税务违规?是否存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之嫌?这些疑问亟待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属地监管何在?市东街道不应"躺平"
据了解,该小区隶属于滨城区市东街道管辖。面对长期存在的物业违规行为,相关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是"不知情"还是"不愿管"?
物业乱象非一日之寒,若监管部门始终"视而不见",无异于纵容违规,损害的是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透支的是政府公信力。
(本博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滨州[超话]##滨州身边事[超话]##滨州圈子[超话]# @滨州税务 用户5676201870 发布时间2026/01/23 14:02:01 | 0 | 0 | - | 0 | - |
![]() ![]() #滨州一小区共收益成"糊涂账"# 【滨州一小区物业屡曝违规,公共收益成"糊涂账",监管部门岂能视而不见】
【民生观察】近日,滨州市民王先生向本博反映,位于滨州市滨城区的教室住宅小区长期遭受物业管理乱象困扰,而属地监管部门却似乎"选择性失明"。
公共收益"黑箱"多年,业主知情权成空谈
据王先生反映,滨州市明强物业公司入驻该小区管理多年,却从未向业主公开过公共收益情况。且涉嫌税务问题,多年来缴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都未向业主开具发票,小区广告位,租赁、等费用等公共部位经营收入流向何处?业主一无所知。
在去年就该小区垃圾成堆问题引发全网热议!同样也是该涉事物业管理公司!
此举已明显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定期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情况,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同时,第二百八十二条亦明确: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物业公司却置若罔闻,将业主知情权踩在脚下。收支明细"秘而不宣",税务问题疑云重重!
是否涉嫌税务违规?是否存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之嫌?这些疑问亟待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属地监管何在?市东街道不应"躺平"
据了解,该小区隶属于滨城区市东街道管辖。面对长期存在的物业违规行为,相关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是"不知情"还是"不愿管"?
物业乱象非一日之寒,若监管部门始终"视而不见",无异于纵容违规,损害的是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透支的是政府公信力。
(本博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http://t.cn/R2WxTmZ ![]() 带着微博看山东 发布时间2026/01/23 13:17:21 | 0 | 0 | - | 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