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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时始料未及,别来无恙仍是你 #恋爱#轻漫计划#crush#心动#资生堂悦薇水乳
心动投递员Nana
发布时间2025/12/31 1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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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商家擅自使用我司练习生形象制作售卖人偶的紧急声明 近期,粉丝举报某商家在未经我司及旗下练习生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利用练习生肖像制作并售卖人偶产品,销量巨大。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练习生的肖像权、人格权益,也对我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营利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我司已正式委托专业律师启动维权程序,目前已通过合法途径完成侵权证据的固定与保全工作,相关侵权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在此,我司郑重向侵权人发出以下要求: 1. 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所有涉及我司练习生形象的侵权人偶产品; 2. 即刻下架店铺内所有侵权商品链接及相关宣传物料,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传播侵权内容; 3. 在本声明发布后72小时内,对已售出的侵权产品向消费者全额退还货款,主动消除侵权影响。 若侵权主体无视本声明要求,拒不履行上述义务,我司将通过民事诉讼、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等一切合法途径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电商平台若未及时采取下架等必要措施,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我司呼吁广大粉丝提高法律意识,认清此类侵权产品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购买侵权商品不仅可能导致自身财产损失,更会间接助长侵害练习生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恳请粉丝朋友们自觉抵制未经授权的侵权商品,与我司共同守护练习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重庆时代峰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日
TF家族FanClub
发布时间2026/01/01 13: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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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不怪你,不后悔遇见你。只是好遗憾分开连句像样的交代都没有,明明不想失去,却又无能为力,那种想放弃又想爱的滋味真折磨人。突如其来的遇见。始料未及的欢喜,猝不及防的再见,毫不留情的散场。是不甘。是遗憾。是放不下。是手机一响就以为是你。是夜里醒了很多次的看手机。是一点点一点的回忆。这段感情。我已经尽力了。我我本一身傲骨。却为你一个卑微。你要是站在我的位置你就知道我多难过。那些心疼和委屈像巴掌一样。扇得我哑口无言。让我无话可说。无法理解和共情的话。我再也不是不会说了,好听最后一点爱意,你拼了命也要告诉我。我的选择是错的,我的心碎的一地。我心里真是的,一直在破碎 #内容启发分享计划 #快手游戏给我流量 #跨年文案 #快成长计划@快手粉条(O40300047) @快手游戏(O40300010) @快手热点(O40300129)
晚秋和平精英
发布时间2026/01/12 03: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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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狗熊岭的积木世界,在这和俺们一起过年吧~@未及积木旗舰店 #熊出没 #积木 #过年
熊出没
发布时间2026/01/22 0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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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3人性侵未立案1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女孩被3人性侵之后:家属控告民警,甘肃临夏检察院认定不构成渎职未立案】#3人性侵12岁女孩警方不予立案# 12岁的女孩小燕(化名)独自离家,去城里见网友,对方称会带她去公园玩。此后三天,女孩经历了噩梦般的遭遇——先后被3名男子多次性侵。这是2021年发生在甘肃临夏的奸淫幼女案。案发后,临夏警方曾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临夏州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23年4月,涉案的4名男子均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二审维持原判。此外,临夏州纪委监委对检察、公安机关1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对于当年曾经“不予立案”的公安办案人员,小燕的叔叔马建强(化名)提出控告——他认为办案民警涉嫌渎职犯罪。2025年3月,临夏州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相关民警“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此后马建强申请复议。2025年12月,甘肃省检察院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临夏检方的不立案决定。 奸淫小燕的犯罪分子被判刑,而失职失责的相关公职人员也被问责。一审法院宣判此案的2023年4月,临夏州纪委监委向媒体通报称,对州市检察、公安机关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同时组织处理2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6人。 12名被问责人员的名单,并未对外公布。马建强告诉澎湃新闻,作为被害人家属,他近年来多次向相关部门请求告知“问责名单”,均未能如愿。而对于警方当年曾“不予立案”一事,马建强至今无法释怀。“为什么10个月不立案,新闻一报道就马上立案了呢?”他认为警方办案人员涉嫌渎职犯罪,而不仅仅是“履职不到位”。 “案发后才三四天时间,就作了不立案决定,是不是太草率?”马建强觉得警方起初的调查“很粗糙”,比如,小燕反抗时的脚趾伤情未引起重视,涉案男子的手机信息未及时提取恢复。 2024年10月,马建强向检察机关控告临夏市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渎职”,包括时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马某、中队长妥某等人。2025年3月,针对马建强控告马某等人涉嫌渎职犯罪一案,临夏州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经本院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此后,马建强申请复议。2025年12月,甘肃省检察院作出复议决定,认为临夏州检察院的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维持。 12月31日,马建强来到甘肃省检察院。审查此案的检察官向他进行了“释法说理”。“维持州检察院的不立案决定,这是我们依法审慎作出的。”检察官介绍,公安办案人员起初不予立案,是经过开会和汇报之后决定的;当时未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主要是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对小燕的实际年龄是否“应当知道”。 案发时,小燕的年龄为12岁4个月。警方需要查清楚——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小燕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未采取暴力、胁迫的情况下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定罪的关键为是否“明知”——明知对方为幼女。按照规定,对不满12周岁的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明知”——这条“界线”很明确;而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的,也应当认定为“明知”。 从小燕一案来看,是否认定犯罪嫌疑人“明知”其为幼女,是侦查的重点——或许也是难点。在释法说理过程中,检察官向马建强分析了马某等办案民警可能构成渎职的几种情形:关于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并无证据证实他们存在主观故意。那么,是否构成“严重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 检察官认为,马某等人在办案过程中“的确有问题”,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预谋奸淫的关键情节未调查清楚,对手机存储内容没有及时调取和恢复,对口供笔录的矛盾点没有核实清楚。 “但办案人员的过错,并没有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检察官表示,根据审查的事实和现有证据,达不到渎职犯罪的立案条件。http://t.cn/AXGRIVwm
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6/01/20 07: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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