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榜综合报道 近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实名举报微信支付,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提交了书面举报。举报书称,微信未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也没有落实客户实名认证,未落实支付账户分级、限额管理等问题。此举虽然便于客户使用,但有违《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规定,有违央行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的初衷。7月11日下午,腾讯方面表示方对此事暂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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